危险房屋,简称危房,为结构应该严重损坏或者承重结构已属于危险性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重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鉴定,即根据被鉴定的房屋的构造特点和承重体系的种类,根据其危险程度和范围,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危房鉴定按照一定的评定方法:
1、层次: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分为Td(危险性构件)、Fd(非危险性构件)两类。
2、第二层次: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分为地基基础: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上部承重结构:分为a、b、c、d四个等级。围护结构:分为a、b、c、d四个等级。
3、第三层次:房屋危险性鉴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危房鉴定程序按照:受理委托-初始调查-检测验算-鉴定评级-处理建议-出具报告。
1、接受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房屋安全鉴定公司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勘查。
3、检测验算: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4、鉴定评级:房屋安全鉴定公司的技术人员对调查、勘查、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的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
5、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6、出具报告:按照规范,出具符合危险鉴定标准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