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的抗震鉴定是通过检查现有建筑的设计、旋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建筑进行抗震鉴定的目的是为了在对现有建筑的抗震能力进行鉴定以后,并进行抗震加固或采取其它抗震减灾措麓,使现有建筑在遭遇到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一般不致倒塌伤人或砸坏重要生产设备,经修理后仍可继续使用。对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及要求:
(1)原始资料搜集。收集并审阅原设计图和竣工图,以及工程地质报告、历次加固和改造设计图、事故处理报告,竣工验收文件和检查观测记录等。
(2)现状调查。应调查原始资料与现状相符合程度、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并注意有关的非抗震问题。
(3)综合抗震能力分析。应根据各类建筑结构的特点,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的方法,综合考虑结构布置构造和抗震承载力的确定。
(4)鉴定结论和处理意见。应对现有建筑整体抗震性能做出评价,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措施。
对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不同的建筑结构类型,检查的重点项目和要求可不同,鉴定方法也可不同。对于建筑的重点部位与一般部位来说,应着重检查影响该类建筑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关键部位和易导致局部倒塌伤人的构件和部件,并检查地震时可能造成次生灾害的部位,对难以加固的一般部位可适当降低鉴定要求。对抗震性能有整体影响的构件和有局部影响的构件,可采取相应的鉴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