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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镇某老旧房屋安全性检测

  1工程概况

  受检房屋坐落于上海市嘉定区,建造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为一栋砌体结构房屋。房屋原设计为住宅,底层部分用户由原来的住宅改为商业使用,且有房屋使用性质改变相关批文。目前委托方为了解房屋现有结构的安全性能,并为后续处理提供技术依据,对受检房屋进行房屋安全性检测

  2检测内容

  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本次检测内容如下:

  (1)房屋资料调查,包括房屋建造、使用、改造等基本信息;

  (2)房屋建筑、结构基本概况;

  (3)建筑和结构图纸测绘;

  (4)房屋变形测量;

  (5)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6)抽样检测房屋主体结构材料的力学性能;

  (7)对房屋结构进行验算分析;

  (8)根据现场检测与结构验算结果,对房屋安全性进行分析评估;

  (9)提出检测结论与建议,提交书面检测报告。

  3检测依据

  (1)地方标准,《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

  (2)地方标准,《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08-804-2005);

  (3)地方标准,《地基基础设计标准》(DGJ08-11-2018);

  (4)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5)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5-2019);

  (6)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7)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8)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9)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2011;

  (10)国家标准,《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50315-2011);

  (11)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12)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13)行业标准,《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2017)。

房屋检测.jpg

  4结构图纸测绘

  被鉴定房屋6层砌体结构,墙体采用MU15实心红砖及M1.2水泥混合砂浆砌筑,砖墙厚240mm;横墙间距约为3.50m等,纵墙间距约为3.50m、6.10m等;屋面板为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墙顶层层设有240mm×300mm的钢筋混凝土圈梁,未见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底层北侧东西向外墙窗洞扩大改门洞。受现场条件限制,本次现场复核检查未对房屋基础进行开挖检测。

  5房屋完损检测

  经检测,房屋主体结构改变主要为底层北侧东西向外墙窗洞扩大改门洞,室内大部分120厚墙体拆除,相应改变结构部位的上方墙体也未出现裂缝等损坏。其它非结构性损坏主要表现为平顶墙面渗水痕迹、霉变;墙面涂料起皮、脱落;外墙面粉刷层大面积剥落等。

  6房屋变形测量

  采用全站仪对房屋外墙棱线进行垂直度测量,根据偏移量和高度来反映房屋倾斜情况。

  测量结果表明:房屋整体倾斜无明显规律,东西向最大倾斜率为向东0.88‰,南北向最大倾斜率为向北4.30‰。测量结果含施工和测量误差。

  采用坐标测量法对受检房屋室外屋檐相对高差进行测量,测量结果含有施工和测量误差。

  测量结果表明:房屋南北向最大相对高差值为33mm,相对高差率为3.19‰;东西向最大相对高差值为62mm,相对高差率为4.35‰。

  房屋整体倾斜不大,且上部结构未发现因沉降倾斜造成的明显结构性损伤,且房屋使用多年,基础沉降也已稳定,在不改变结构体系、使用功能及增加使用荷载的情况下,地基基础承载力能满足后续使用要求。

  7分析评估

  (1)被检房屋为六层砌体结构,原设计为住宅,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房屋采用240mm厚砖墙承重,墙体采用烧结普通砖和混合砂浆砌筑,楼屋面板主要为预制板。房屋未见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层层设有钢筋混凝土圈梁。底层后改为商业用房,现底层北侧东西向外墙存在窗洞扩大改门洞,大部分室内120厚墙体已拆除现象。

  (2)经随机抽样测试,房屋砖抗压强度等级评定为MU15;砂浆抗压强度推定值为1.2Mpa;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为18.3MPa。

  (3)经检测,房屋主体结构改变主要为底层北侧东西向外墙窗洞扩大改门洞,室内大部分120厚墙体拆除,相应改变结构部位的上方墙体也未出现裂缝等损坏。个别室内120墙体拆除后,其保留的砖柱截面小于规范最小截面要求,构成危险点,原因主要为人为造成。其它非结构性损坏主要表现为平顶墙面渗水痕迹、霉变;墙面涂料起皮、脱落;外墙面粉刷层大面积剥落等

  (4)测量结果表明,房屋整体倾斜无明显规律,东西向最大倾斜率为向东0.88‰,南北向最大倾斜率为向北4.30‰。房屋南北向最大相对高差值为33mm,相对高差率为3.19‰;东西向最大相对高差值为62mm,相对高差率为4.35‰。房屋倾斜变形均在规范限值内。

  (5)按房屋现状在静力条件下承载力验算表明,房屋楼面部分混凝土梁承载力不满足计算要求;各楼层墙体受压承载力及高厚比均满足验算要求;在不改变结构体系、使用功能及增加使用荷载的情况下,地基基础承载力能满足后续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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